法院,也是,今后,夫妻,配偶
提問: 夫妻已經有一年未見面,也沒有聯絡,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自動解除婚約? 問題補充: 一年未見面
也沒有任何的聯系
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自動解除婚約
另外如果可以的話,是否需要一些其他的證件什么的?
医师解答: 根據新《婚姻法》的規定,長期分居,也是可以做為一項合理的提出離婚的正當理由。

 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理由如下:由于夫妻長期分居,感情淡薄,雙方無法旅行夫妻義務,造成家庭生活名存實亡,因此,為了不影響今后雙方的正常生活,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,請求法院準予離婚。

  只要您認為您和配偶沒有感情,沒有繼續維持夫妻關系的必要,您就可以提出離婚。無論您的配偶是否同意,您在法院第一次判決你們不準離婚后的6個月后,可以再次提出離婚,法院必須判決你們離婚。

  離婚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事實,但是,如果離婚能夠讓雙方更好的生活,我認為至少也是一種精神的解脫。否則,為了名存實亡的婚姻,拖累一輩子,到老了想離婚就后悔莫及了。希望您離婚前,慎重考慮今后的生活。也順祝您今后的人生路一路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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